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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印发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作者:   时间:2017-09-05   点击数:

共青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 张婷)近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两个《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要求,聚焦根本任务,突出基本职责,明确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设置、基本职责和工作保障,是相关基层团组织的职能清单、基层团干部的工作指南、基层团的工作的考核依据。
  团学组织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共青团组织担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在全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两个《条例》的出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的重要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基层呼声的现实需要,对于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两个《条例》分别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基层团组织的设立标准、程序、委员会构成、团员大会(代表大会)制度等作出规定;结合学校共青团改革要求,对“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建设、班团一体化建设、教工团组织建设等提出要求;明确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级团组织的职责任务,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要位置,对于普通高校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对于职业院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适应职业发展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化技能。两个《条例》还分别对发展团员、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激励关怀、不合格团员处置、团费缴纳,团干部配备、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干部作风建设、团干部培养等作出规定。依据已有制度安排,两个《条例》还对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支持保障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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