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愿景 使命 理念
学院领导
专业设置
师资队伍
师资简介
学科带头人
名师风采
骨干教师
教学管理
教学动态
实践教学
精品课程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学术交流
科研成果
党团工作
理论宣传
党员活动
党史学习
团学工作
就业创业
就业信息与指导
创业孵化园
校友风采
党团工作
理论宣传
党员活动
党史学习
团学工作
理论宣传
位置:
学院首页
>
党团工作
>
理论宣传
> 正文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作者: 时间:2014-11-21 点击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校党委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版权所有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管理学院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
书记信箱:383129834@qq.com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