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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民主参与制度

作者:   时间:2014-11-21   点击数:
党员民主参与制度
     一、党内民主就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所决定的,体现在党的制度和党内生活中的,由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一切重大事务的权利。核心是保证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权力的制度。
    二、完善党员的权利和权利保障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揭发检举权、申诉和控告权等权利不受侵犯。局里的重大决议、重大事件,必须提交支部会议讨论通过,上级党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必须交全体党员传阅。
    三、完善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党员入党是要发挥作用的,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和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党员切实享有党章规定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党内事务的公开透明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扩大基层党员的知情权,从制度上为发展党内监督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完善民主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通过党员的自我解剖和自我评估,切实发现和解决党员队伍和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保持先进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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