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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党总支集体领导制度

作者:   时间:2014-10-21   点击数:
管理学院党总支集体领导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体智慧,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特制定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范畴:凡属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部门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执行党章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全体委员的作用,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委员、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生活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办事原则,努力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凡属贯彻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涉及本单位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党的思想、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的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等工作,必须经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充分酝酿,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对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贯彻落实。
      五、党支部各委员必须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履行个人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做到支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和民主监督;必须自觉坚持保密制度,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必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必须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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