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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党总支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14-11-21   点击数:
管理学院党总支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一)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
(二)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三)宣传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3、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中央、省委、市委以及校党委的重要文件;党章及党建方面的理论知识。
   三、党支部学习的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支部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主持人决定另定时间并提前通知所有党员。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要把党支部学习与党组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五、有关学习要求
(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工作技能。
(二)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季度及每月学习计划。
(三)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四)要自觉做好学习笔记,由支部组织适时抽查读书笔记,年终由校党委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检查评分。
(五)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视为半天旷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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