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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关于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13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就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结项和第七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结项要求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项目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其论文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其研究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提交结项材料要求

    1.《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2.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发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及论文检索页各1份。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以及著作检索页各1份。

    4.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1份。

    5.所有结项材料的电子稿,统一用Word格式。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不能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要真实,杜绝抄袭剽窃现象。

    3.项目实际完成人要与原计划一致(项目负责人变更和项目组成员调整,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经费使用要符合规定。

    (四)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1.完整的结项材料1份,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请不要把《结项审批书》装入其中) 。

    2.《结项审批书》3份(单列出来)。

    3.结项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该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皮1份)。

    (五)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结项材料(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报送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各单位要认真填报《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须用Excel格式制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出延期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二、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七批项目申报要求

    (一)选题范围

    《2015年郑州地方高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3)。《研究方向》所列内容不是具体的项目名称,申报者可根据《研究方向》和工作实际,自行设计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七批申报项目的题目。

    (二)申报条件要求

    1.凡未按期完成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六批项目者,不得主持申报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七批项目。

    2.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一名,项目组成员最多不得超过6人。

    3.申报者每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限主持申报一项)。

    4.根据市教育局限报要求,我校有市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的院系限报两项,其它院系限报一项。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项目申报者根据《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项目的题目,并填写《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

    2.教改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七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各单位要认真填报《郑州地方高校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工程第七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须用Excel格式制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受理

    (一)受理地点: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623办公室 

    (二)电子邮箱:keyanchu12747@163.com

    (三)联系电话:0371-6263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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