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文件(教社科司函[2014]7号)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加强基础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治学,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省厅要求,我校本年度限报1项。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 1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5.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日。各申报单位需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各申报项目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5套,于3月5日前报送科研外事处。
6.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