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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7 年度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2   点击数:

关于2017 年度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2017 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本年度共806个项目获准立项,其中我校报送的132个项目获准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完成时间

课题负责人收到本通知后,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承担保证责任。自立项通知日期始,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立项当年不予结项,原则上提前

结项时间不得早于6 个月。

本年度课题要求2018年7月底提交结项材料,需先由本单位科研处室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再提交协会,由结项专家评审结项。

(二)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撤消课题,并视情况对课题负责人给予处理: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获准延期6 个月,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三)成果要求与结项

1.研究成果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强调对特点、规律的把握和政策建议的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2.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3.课题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或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6000字。研究报告文稿打印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交复印件3份。填写提交《结项申请表》。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南省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

变更与增加课题参加人;变更课题名称;

变更成果形式;

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5.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通知书下发到各申报单位,由单位通知个人;研究成果结项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办公室)统一收交、呈报;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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