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各高校(党校),市属各社科普及基地,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科学普及阵地建设,推进社科普及工作,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第四批郑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域范围内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研究)或与社会科学工作(研究)有关的单位、部门、团体;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党校)及科研院(处)所;市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树立牢固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科普及活动,乐于奉献,社会公认度高。
2、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实体性机构,包括:
(1)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书画院、纪念馆、文化馆(站)、文艺演出场馆等);
(2)教育场所(中小学、中专、高职高专、高等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3)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含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能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的各项任务,在我市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
优异成绩的单位。
4、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具体管理部门、高素质的专(兼)职的社科普及管理人员和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和实施载体。
5、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证社科普及活动开展,经费落实到位。
6、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接受对社科普及基地工作的审核与评估。每年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三、评定程序
1、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单位、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2、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成立考核组,到进入预选的单位、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3、市社科联召开党组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市委宣传部批准。
4、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下文命名授牌。
四、申报要求
1、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各高校(党校),市属各社科普及基地,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社科普及基地的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和部门要填写《郑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2份)。
3、市社科普及基地的申报表可从“郑州社科联网”上下载。
4、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按照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③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④获得博士学位;⑤年龄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已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以及本计划资助者,不在支持范围;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科研平台(基地)倾斜。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实行分类评价,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软科学、技术服务和转移四类。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生物;8.电子科学技术;9.计算机与通讯;10.基础医学;11.医疗卫生与临床;12.药学;13.中医学;14.能源;15.资源;16.环境;17.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1.创新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同时报送2021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附件2)纸质材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申报名额请登录云平台查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申报。为支持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决定给予每个中心1项申报名额。对于验收未通过或延期验收的计划承担高校,适当缩减申报数量;
3.电子材料申报、审核时间:2021年5月17日—6月16日,申请学校科技管理部门须在6月16日16时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提交工作;
4.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6月17日-18日。受理地点:河南省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秘书处(中原工学院中原路校区基础实验楼606房间,联系人:夏老师,电话:18638761260)。不接受邮寄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5.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6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每单位报送《申请书》1份(A4纸型,云平台打印生成自评计分表装订附后)、《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15份(附件2,须与申请书信息一致,A4纸型双面打印限2页);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门户网站入口登录),下载2021版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在线提交;
2.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进行填写计分,并在系统中完成实证材料上传。操作步骤为:①下载申请书;②逐项填写申请书(首先选择申报类别等基本信息,再进行内容填写);③申请书中第三(代表性成果)和第四(科教结合成果)两项填写完成后,申请书自动核算得分;④申请书全部填写完成并在线提交;⑤点击项目名称,在子页签中逐项为每条计分成果上传实证材料(pdf格式,每项不超过10M,如: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学术著作首页扫描件、论文分区收录引用检索证明等);⑥返回列表页面,下载打印《科研基础计分表》(系统自动生成);⑦点击添加证明材料,在线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pdf格式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彩色扫描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申请人姓名.pdf”。
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计分实证材料和《科研基础计分表》均须打印纸质材料,以附件形式装订在申请书内;
3.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内容须与申请书内信息一致,A4纸型双面打印(限2页);
4.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Office 2010兼容格式,30M以内),通过云平台点击添加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提交。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
(三)申请学校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要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推荐工作要与本年度河南省各类科技人才计划(基金)及教育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严禁同一人多头申报;
2.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科研基础评价得分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单位需对本校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电子材料并报送纸质材料。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
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工作电话:0371-69691667,云平台技术支持工作电话:400800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