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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03   点击数:

各老师:

为聚焦重点科研领域,培育科研团队,促进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根据现有科研条件,紧密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布局,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课题指南》规定研究范围和研究方,申请人可原题申报,也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申报。课题名称表述力求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负责人,并为本校专职员工,来校工作一年以上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申请人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管理学院限申报 6 项。申请人限报 1 项,参与人限报 2 项,项目组成员为3-7 人。隶属行政教辅部门的教师,按研究方向归入院(部)申报。

(四)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

(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1 年,申请延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1.已获立项的市级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

2.承担过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项的不得再作为申请人参加申报;

3.当年有在研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两项以上者不得申报;

4.有撤项记录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评审立项与资助标准

凡被采用列入指南范围的选题,同等条件推荐人优先立项。经专家评审和学校批准予以立项的课题,将下发立项通知。资助标准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书电子版(文档名:课题题目+主持人姓名)、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由院(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申报,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提报。

报送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 9:00

联系地址:管理学院 217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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