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我院在文华楼1-410会议室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会议由院长贾圣强主持,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李平副院长汇报了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总体情况,针对拟不授予学位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具体说明,委员们根据汇报,结合《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毕业生学位授予决议进行表决。
贾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既要坚持原则、确保质量,也要持续关注未能获得学位授予的毕业生,充分体现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