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7级统招生已入校完毕,原则上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特别是本科学生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因专业填报失误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的同学可以依据《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0月26日——11月3日为院系审核时间,11月6日——11月10日为学校初审时间,11月13日——11月17日为学校复审时间。
二、条件
1.提出专业调整申请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2.对口升学、艺术类、对外合作办学、专升本学生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3.申请转入包装策划与设计(专科)、食品检测技术(专科)、产品设计(本科)、交通运输(本科)、汽车营销与服务(专科)、通信技术(专科)、应用电子技术(专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本科)、工程测量技术(专科)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流程
A:院系审核
1、录取院系要认真组织,耐心宣传,要让学生详细了解被录取的专业,严格控制专业调整人数,避免学生盲目选择转专业,特别要考虑本专业的师资以及学生数量,慎重处理。
2、有意调整专业的同学,必须由本人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
3、学生将《申请表》交于录取院系审核。首先由录取院系负责审查学生的资格并审核转专业理由是否合理、充分。审核同意后由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分别送交转入院系审核。
4、转入院系审核。同意接收的由院系领导签字盖章;根据专业设置、教学需要等要求无法接收的退回录取院系。
B:学校初审办理
1、11月6日——11月10日,学生携带转出、转入院系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到学籍科(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办理初审。
2、学生将学校初审同意的《申请表》及复印件分别送交相关单位后等候通知(原件学生处存,转出转入院系复印存档)。
3、转入院系负责将收到的《申请表》汇总电子版(附表2)发送至学籍科复审。
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学校复审将直接撤销不予办理。学校初审同意的学生不再受理撤销申请。
四、望各院系严格按照本通知宣传、审核、办理。
学 生 处
2017年10月26日